2025 年 12 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商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印发《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》(发改环资〔2025〕1681 号),作为我国首个专门部署再生材料应用推广的纲领性文件,系统构建 “供给保障 — 重点应用 — 标准认证 — 政策激励” 全链条推进体系,为 “十五五” 时期再生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划定清晰路线图。方案明确核心发展目标:到 2030 年,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健全,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标准和认证体系基本建立,废钢铁、废纸年回收利用量分别突破 3 亿吨、8000 万吨,再生有色金属、再生塑料年产量分别超过 2500 万吨、1950 万吨,汽车、电器电子、纺织、包装等重点领域再生材料替代比例稳步提升,再生材料对资源安全保障与节能降碳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。
在供给保障层面,方案聚焦提升再生材料品质与供应能力,重点支持再生钢铁、再生有色金属、再生塑料、再生纸等四大类高品质再生材料规模化生产,鼓励在电炉钢产能集中区域建设废钢加工配送中心,推动再生有色金属企业向精深加工转型,淘汰落后拆解与再生加工产能。同时,依托 “城市矿产” 示范基地升级行动,整合回收、分拣、拆解、再生、利用全环节资源,打造区域化再生材料供应集群,解决再生原料 “散、乱、差” 问题。针对重点应用场景,方案实施分类推进策略:推动汽车制造企业提高再生钢、再生铝、再生塑料使用比例,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优先使用再生镍、钴、锂等关键材料;要求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,在产品设计阶段同步考虑回收拆解与再生利用,提升再生材料在壳体、结构件、电路板等部件中的应用占比;支持纺织企业使用再生涤纶、再生棉,包装行业全面推广再生纸、再生塑料包装制品,逐步替代原生材料。
标准与认证体系建设是方案的核心亮点。文件提出加快建立再生材料认证制度,开展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,推动再生材料认证国际互认,解决再生产品 “认可度低、市场准入难” 问题。政策激励方面,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及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,鼓励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公共机构优先采购;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等财税政策,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;探索建立再生材料使用奖励机制,对超额完成替代目标的企业给予资金、用地、能耗指标等倾斜。业内人士表示,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再生资源利用从 “回收为主” 向 “应用优先” 转变,通过政策引导打通 “回收 — 再生 — 应用” 闭环,预计将带动万亿级再生材料市场规模,助力 “双碳” 目标实现与资源型经济转型。